无论是健康体检还是到医院看病,医生总会让病人做超声检查。大多数人对超声的理解就是,怀孕了孕妇要做B超,而事实上是,超声绝非仅用于孕妇检查胎儿的,这只是超声在临床医学应用的一小部分而己罢了。
超声究竟是什么东西?它如何对人体进行检查呢?
超声,即是超声波,它是一种机械波。我们人耳能听到的声波频率为20~20 000 Hz。当声波的振动频率大于20 000 Hz或小于20 Hz时,我们便听不见了。因此,我们把频率高于20 000 Hz的声波称为“超声波”。超声波具有方向性好,穿透能力强,易于获得较集中的声能,在水中传播距离远等特点,可用于测距,测速,清洗,焊接,碎石等,在医学,军事,工业,农业上得到广泛的应用。通常用于医学诊断的超声波频率为2~10MHz。它可以在人体内传播,并在碰到不同组织之后能反射一部分回来。根据这一物理特性,科学家研制出了各种超声仪器。超声波由探头产生、发射出去,进入人体后,根据人体器官组织声学性质上的差异,有一部分超声波被反射回来,再由探头接受后经计算机处理,以波形、曲线或图像的形式显示和描记出来,超声医生根据图像的特征对生理、病理情况作出判别的诊断方法,就是超声检查。
那么超声检查对人体有害吗?
现在用于临床诊断的超声检查仪的剂量和检查时间均处于非常安全的范围之内,对人体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超声波在生物体系内传播时,可引起生物体系的功能、结构或状态发生变化,这便是超声生物效应。所引起生物效应的轻重程度,主要取决于超声剂量的大小和检查时间的长短。
可能还有人会问超声对胎儿有影响吗?
对于这一问题,国际上尚无明确答案。国内较统一的认识有以下几点:1、在确有诊断目的的情况下,应积极使用超声影像等诊断技术;2、在保证获取必要的诊断资料前提下,尽可能采用最小的辐照强度和最短的辐照时间;3、一切与诊断无关的胎儿影像应一律予以拒绝;4、对早孕胚胎最好不做或少做超声检查,对3个月以上的胎儿脑、眼、髓、心脏及生殖器官做定点超声检查时,亦应控制在3-5分钟之内。如能按照以上几点去做,对于胎儿的超声检查,应可做到较安全。
综上所述,超声诊断的优点是对受检者无痛苦、无损害,检查方便,图像直观,显像清晰,故深受临床医生和病人的欢迎。它与X线CT、磁共振成像和同位素扫描被认为现代医学的四大影像诊断技术,互为补充,共同提高。